四大保护
1、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—新晃龙脑公司培育的龙脑樟获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》,公司对龙脑樟依法拥有20年独占经营权。
2、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100种濒危药材目录/2014年由国家工信部发文认可龙脑樟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的100中濒危药材目录。
3、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/2013年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发文认可“新晃龙脑”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4、龙脑樟母树种源保护/由中共新晃县人民政府发文认可于1988年在新晃境内发现的龙脑樟母树确认为种源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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